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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为摸清全国馆藏文物家底,了解和掌握馆藏文物的基本状况,2001年由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7年来,在财政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地财政和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各文博单位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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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0-01-26

赣文博字[2010]4号

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2008年底,我省被列入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推广省份。该项目是我国第一次开展的全国馆藏文物普查工作,国家文物局《关于全面推进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物博函[2008]1347号),要求各省必须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馆藏珍贵文物的数据采集工作。我省结合实际,已编制并呈报了《江西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省级工作方案》(附件1),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迅速开展工作。为确保此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全面推进,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0年8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所有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文管所、考古所等)收藏的馆藏珍贵文物的数据采集工作,其中一级文物数据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审核入库,二、三级文物数据报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备案。各单位采集数量参考2006年文物业统计资料(附件2)。

        二、工作内容

        包括设备采购、人员培训、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报送等。现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求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8月底完成珍贵文物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工作。

        三、工作方法

        1、因此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我们决定在省博物馆成立省级文物数据中心,负责审核、汇总、报送等综合工作;11个设区市文化(文物)局和5个省直博物(纪念)馆为单位,分别成立采集机构,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珍贵文物采集与报送任务。省文化厅将为这16个采集机构各配备一套采集、数据管理及存储设备。

        2、针对全省馆藏文物总数多,但分布不均,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省文化厅将邀请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专家于元月12-15日在南昌进行全省统一培训,各地也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再组织培训。

        3、边采集、边审核、边报送、边应用。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建设坚持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应用同步进行,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实现项目审核关口前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4、分级审核,强化监管。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要求、逐级把关、逐项验收的方法,从各单位自行审核开始,到各级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审核,再到省文化厅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认真检查审核已采集的各项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审核小组每两个月对数据采集结果进行审查验收。

        5、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全省文博单位进行通报,力求达到统一思想、鼓舞士气、交流工作、争取支持。

        四、工作要求

        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国家对文物采取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这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政府及文物部门摸清家底,更加科学地管理和有效利用,也是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应站在推进文物事业信息化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将其摆在2010年度重要工作位置上,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指导,总结工作实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成立项目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馆藏文物调查项目建设工作;组建一个以上专门的采集工作队,负责藏品信息的确认、影像采集和录入、审核、汇总工作,并确定1名专职数据质量监管员,负责协调联络,认真组织好具体落实工作。机构与人员名单请于元月底前上报。

        2、规范采集,保证质量。各单位要按照《馆藏文物影像拍摄规范》、《馆藏文物著录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采集工作的操作规范,保证馆藏文物图片、文字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建议根据馆藏文物数量分布实际,可先开展文物数量比较集中的重点博物馆数据采集工作,在总结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其他收藏单位的馆藏文物数据采集工作。

        3、及时汇总,定期报送。各地各单位每月要向省文物数据中心报送一次各采集单位采集的数据信息,随时向省文化厅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省文物数据中心将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沟通上下有关情况。

        4、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完善项目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和奖惩办法,加强采集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各采集单位要强化文物的安全意识,落实责任,确保采集文物安全。

        5、争取地方配套资金。“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的,属中央和地方共建项目。目前国家已下达各推广省份专项资金,要求各地抓紧落实配套经费。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给予专项经费,确保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琴红 电话:0791-6230935

        邮箱:qhw70@163.com

        地址:南昌市省府北二路89号江西省文化厅博物馆处

        邮政编码:330046

        附件:

        1、《江西省文物藏品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省级工作方案》;

        2、江西省馆藏文物2006年统计数据。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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