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摸清文物家底,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 动文物数据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文物数据资源作用,加强行业基础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技术支撑 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数据采集,保证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2、采报审核,同步实施 数据采集工作采取边采集、边审核、边报送、边应用的方式,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实现项目审核关口前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建用并举,发挥效益 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发挥数据资源的价值和作用,为管理决策、行业研究和社会应用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工作实施范围:局属17家博物馆及局资料信息中心、文研所的珍贵文物(首都博物馆、局资料信息中心至二级文物)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局属单位珍贵文物藏品数据采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北京市文物局珍贵文物数据库,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按规定时间、保证质量向国家文物局报送相关数据。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2009年6月底以前)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下发工作通知布置全面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动员,各馆成立工作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报局。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影像拍摄、数据审核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完成数据库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2、数据采集(2009年7月-2010年5月) 根据《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指标项及著录规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除首都博物馆、局资料信息中心外,其余各收藏单位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馆藏一、二级文物28项数据指标项的“纸质文本”填写工作及藏品数码影像采集拍摄工作(报光盘);于2010年5月底前完成馆藏三级文物28项数据指标项的“纸质文本”填写工作及藏品数码影像采集拍摄工作(报光盘),并分阶段上报“纸质文本”及藏品数码影像照片光盘供审核组开展审核工作。 首都博物馆、局资料信息中心在12月底以前完成馆藏一级文物数据指标项的纸质文本填写及数码影像采集工作,2010年7月底以前完成馆藏二级文物数据指标项的纸质文本填写及数码影像采集工作。 3、数据审核及录入合成(2010年1月至10月) 数据审核小组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将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对各单位采集的藏品数据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2010年3月底以前,完成局属单位馆藏一级文物的数据审核合成;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局属单位馆藏二、三级文物(首都博物馆、局资料信息中心至二级品)的数据审核合成。
五、相关机构 为确保“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特成立如下相关机构: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孔繁峙 副组长:于平、巴爱民 成员:博物馆处、局信息中心 办公室:由博物馆处和局信息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2、数据质量监管员:刘超英 3、软件安装小组:王如梅(信息中心)、朴 识(首博) 4、文物摄影小组:祁庆国、杨京京、王殿平 5、数据审核小组:总负责——武俊玲、祁庆国 书画组:叶渡、阎继红 杂项组:张如兰、薛捷 陶瓷组:武俊玲、王春诚、杨俊艳 石刻石雕建筑构件:吴梦麟、刘卫东 数码照片组:祁庆国、杨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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