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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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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22 |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全面推进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物博函[2008]1347号)精神,按照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结合贵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我省开展“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文物调查项目”),是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摸清我省文物家底,提高文物保护、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以数字化手段开展馆藏文物基础资料工作,推动我省文博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战略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文物调查项目”,坚持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抓好“文物调查项目”建设,使之成为高效的文物管理和信息交流平台,大力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完成全省文物系统内文博单位馆藏文物调查和珍贵文物数据的采集、录入、存储、审核、汇总和报送。建立贵州省文物数据库,争取建立贵州省文物数据信息中心,实现与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运行,实时提供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文物展示的图片信息、影像信息、文档信息等。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1、建立贵州省“文物调查项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省“文物调查项目”工作。 组 长:王红光(贵州省文物局局长) 副组长:张安琪(贵州省文物局副局长) 韦奕松(贵州省财政厅处长) 成 员:陈 华(贵州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利用处处长) 张 勇(贵州省文物局综合处处长) 李黔滨(贵州省博物馆馆长) 罗青松(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书记) 陈 松(遵义会议纪念馆馆长) 杨亚林(贵阳市文化局副局长) 郑林生(贵阳市文物局局长) 李世军(遵义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幼曦(六盘水市文化局副局长) 朱光文(安顺市文物局局长) 安成祥(黔东南州文物局局长) 田金华(黔西南州文物局局长) 潘培光(黔南州文物局局长) 胡 祥(铜仁地区文物局局长) 郑远文(毕节地区文物局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安琪(兼) 副主任:陈 华(兼) 成 员:张兰冰(省博物馆书记)、陈维他(省博物馆 副馆长)、娄 清(省文保中心副主任)、李 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李国庆(省博物馆保管部主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全省“文物调查项目”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培训、指导、检查等工作。 3、建立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负责全省文博系统文物收藏单位藏品信息的采集、确认、录入、汇总、报送等工作。 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由藏品保管、摄影摄像、数据调查等专业人员和计算机录入人员组成。 4、建立文物信息审核监管组,负责对采集的各种数据进行审核监管,把好质量关。文物信息审核监管组由文物鉴定专家、审核专家组成。 5、各市(州、地)文物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四、网络结构设置 推动贵州省文物信息化建设,首先在贵州省文物局建立省级文物数据库,保证实现与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更新。其次在各市(州、地)文化(物)局及省直属单位建立二级数据节点,最终构建形成具有两级两层的网络拓扑结构。
五、工作实施方法和步骤 1、实施方法: 馆藏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包括文物数据采集、录入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方面工作。其中数据采集和录入是数据库建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总体方法是: 以现有藏品档案为基础,分散采集,集中录入;先试点,后推开;一级藏品由省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统一采集,二、三级藏品由各地文物信息采集组分别采集;先采集一级藏品,再采集二、三级藏品。具体做法:先以一级藏品的数据采集、录入、报送为试点,由省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负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进行阶段性总结,用以指导二、三级藏品的数据采集。各市(州、地)文化(物)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二、三级藏品的数据采集,采集完毕后统一上报省文物局,由省文物局组织审核,集中录入数据库系统。所有数据采集严格按照《馆藏文物影像拍摄规范》和《馆藏文物著录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保证馆藏文物图片、文字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准确填报贵州省文物藏品信息指标登记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09年1月-4月) (1)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文物调查项目”实施方案; (3)编制经费预算,落实配套资金; (4)开展采集存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二阶段:试点工作(2009年5月-10月) 由省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对全省一级藏品数据进行采集、录入、审核并完成向国家文物数据中心数据库报送。 第三阶段:学习培训(2009年11月) 对全省各市(州、地)及省直单位的文本数据、影像数据采集人员、计算机录入人员等进行培训,培训人数约100人。培训内容为《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馆藏文物著录规范》、《馆藏文物影像拍摄规范》、数据采集方法及文本登记填报等。 第四阶段:二、三级藏品数据采集(2009年11月-2010年4月) 由各市(州、地)文化(物)局组织进行,省文物信息采集工作组和文物信息审核监管组作好指导。 第五阶段:合成、审核、汇总和上报(2010年5月-2010年8月) (1)对所有采集的文物文本数据和影像数据进行合成分析; (2)检查、审核和修改; (3)数据汇总,统一录入贵州省文物数据库; (4)二、三级文物数据报送国家文物数据中心数据库备案。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10年9月) 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送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接受国家文物局评估及验收。
六、工作要求 “文物调查项目”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省文物局充分发挥全面组织领导作用,科学合理地调动全省专业力量,各地要紧密配合,做到全省一盘棋,确保“文物调查项目”工作高效实施和顺利完成。 各市(州、地)文化(物)局及相关单位要将其摆上议事日程,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将项目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在项目建设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实践,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文物调查项目”的开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信息化管理人才。 各地要积极申请地方财政专项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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